那是在五千多年前,古代埃及人用尼罗河畔生长的纸莎草当纸来使用时,书写工具是用纸莎草的茎。他们将草茎斜着切断当笔,蘸上用矿物颜料和水调成的“墨水”写字。
但纸莎草名为草,实则是一种高大的草本植物,它的茎也很粗,像竹管一样。这种“笔”握起来当然不会使人感到舒服,所以,后来埃及人就改用芦苇管做笔了。
埃及人在芦苇丛中采集合适的芦苇管,然后把这些芦苇管埋在畜粪堆里边,几个月后,他们再把芦苇管刨出来。这时的芦苇管已经变得异常光滑,而且颜色呈现为黄黑相间,有如中国的“湘妃竹”,十分漂亮。
随后,埃及人把这些漂亮的芦苇管烘干,使它们变硬,再将一端削尖,便成为一支蘸水笔了。就是这种今天看起来并不理想的笔,后来还传至希腊,又传至欧洲以至东方一些国家,在这广大的地域内使用的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是人类使用历史最长的一种笔。
芦苇笔不仅有易磨损的缺点,还太脆、太硬,容易划破用来书写的纸莎草或羊皮纸。而且,它还显得粗笨、不雅观,尤其当风姿绰约的贵夫人和小姐手持这种在粪堆里沤制过的粗物时,更使人感到不协调。
公元6世纪的一天,这种不协调的感觉便强烈地刺激了荷兰的米诺莎小姐。这位小姐要给她的白马王子写情书,拿起芦苇笔却迟疑了:难道就用这粗物来抒写心中最美好的情感?
小姐正踌躇着,窗下踱来了一只鹅,昂起高傲的头颈“嘎嘎”叫着,一高兴,扑腾起翅膀,落下一管羽毛,又昂然而去。
“鹅毛管,洁白的、象征着纯洁的鹅毛管!”小姐冲动地奔了出去,拾起了那管鹅毛。米诺莎小姐的冲动,使人类有了一种新的书写工具——鹅毛笔。
以后,这种漂亮的笔传开去,进入了千家万户,在欧洲及世界上许多地区风行了一千多年。人们用这种笔写下了无数的世界文学名著、科学典籍、历史巨篇。
可是,任何发明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鹅毛管在使用过程中笔的尖端磨损较快,必须经常削切,这使人感到不方便。这种不方便,触动了英国人哈里斯的发明神经:能不能用更结实耐用些的材料来替代鹅毛管制笔呢?
哈里斯所在的伯明翰是当时英国的工业中心,钢铁的冶炼和加工业十分发达。哈里斯毫不迟疑地选中金属来制作笔。1780年,哈里斯制出了第一枚铁笔尖,他将这种笔尖绑在木杆上使用。人们认为,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金属蘸水笔。可惜的是,哈里斯的铁笔尖太硬,纸容易被划破,因此他的这一发明未能推广。
其实,严格说起来,哈里斯也不能说是最早用金属来制作笔尖的人。现在尼泊尔国家博物馆里,陈列着一支从意大利古城庞贝废墟中发掘出来的蘸水笔。它的笔尖是一块小铜片,尖端部分开有一条小缝。这支笔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了。这种铜质蘸水笔的发明者是谁,无人知晓。
由于近代金属的加工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哈里斯的发明并未像庞贝的铜笔一样,被埋藏起来。一位叫詹姆士·斐利的英国人对哈里斯的发明进行了改造。他在笔尖的制造材料和制作方式上都下了功夫,使之既具有一定的硬度又有一定的弹性。笔尖做得略略弯一点,这样不会划破纸又容易书写。
1803年,斐利的蘸水钢笔在市场上问世,可由于制作比较麻烦,造价高,所以买来使用的人并不多。
1825年,模锻压力机在英国诞生,这为钢笔尖制作的机械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829年,一位文具制造商米奇尔,利用这种机器制造出了一批蘸水钢笔尖,由于价格便宜,一天之内销售一空。
米奇尔的成功使人类彻底告别了鹅毛笔。继铅笔之后,人类又有了一种理想的书写工具。后来被人用做制笔尖的材料还有黄金,黄金笔尖不仅金光灿灿,很漂亮,而且书写比钢笔尖更流利。一时间,金笔成了贵族们的必备文化用品。
1852年,英国人荷尔斯为解决钢笔尖耐磨的问题,在笔尖上焊上一小粒耐磨合金。这种合金材料来自在澳大利亚的塔斯玛尼亚发现的天然铱锇矿石。这种笔尖书写起来与金笔一样流利,所以被人称为“铱金笔”。
铱金笔的价格比黄金笔便宜多了,被大量生产。可这种矿石太少,已满足不了钢笔生产的需要,于是人们逐渐采用以钨、钼、铼等难熔金属再加上钴、镍等韧性高的金属为主的配方。虽然有些配方中完全没有了铱,但人们仍习惯沿用铱金笔这一称谓。
由于哈里斯、斐利、米奇尔、荷尔斯四位英国人的努力,使英国成为世界上老牌的制笔国家。1858年,美国人埃斯塔布鲁克在凯姆登创办了钢笔公司,以后,一批钢笔公司在美国问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制笔业便超过了英国,成为世界制笔大国。
现在,人们使用的蘸水钢笔通常是用不锈钢或镀镍的钢片制成的,它很坚实,也不会生锈,一只笔尖能用上好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