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时候,山西太原有一户殷实富裕的大户人家,兄弟两人分门立户过日子。弟弟多年无子,不到50岁又患病死去,只留下弟媳妇一人守寡。
寡妇年纪渐渐接近50,想在本族中找一侄子过继门下。哥哥知道这件事后,仗着自己的兄长地位,硬把自己的小儿子派到弟媳门下生活,准备将来继承弟弟的家业。
这小儿子从小养尊处优,娇生惯养,只知吃喝玩乐,对寡妇不仅不顺,有时还连打带骂,盼望她早日死去自己独占家产。
寡妇忍气吞声,吃不好,睡不好,身体一天天垮下来。小儿子却变本加厉,甚至把寡妇赶出去不让进屋,有时还挥拳动武,把寡妇打得鼻青脸肿。寡妇实在忍无可忍,就到县里去告了一状。
县官听了寡妇的陈述,派人把哥哥和他的小儿子传来。哥哥说:“过继乃是大事,我弟弟死得较早,理应由我为他做主立嗣。我儿子是他的亲侄儿,当然应该过继我儿子!”
寡妇一听,委屈地说;“按理应该过继亲侄子,可是亲侄子不懂礼义,无情无义,让我一个寡妇人家怎么过呀!”
县官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他朝着寡妇呵斥说:“你这好人说话无理,本县办事只遵循法律,不顾及情义。”当堂让双方签字画押,把哥家的小儿子过继给了寡妇,并让小儿子给寡妇叩了头,认了母亲。
哥哥喜气洋洋,寡妇却伤心垂泪。县官问她:“如今你已经有了正式的儿子,应该高兴才是,怎么反倒唉声叹气,流起眼泪来了呢?”
寡妇抽泣着说:“大人,以前他只是口头过继给我,就对我又打又骂,肆意虐待;如今当堂认定,以后恐怕我连性命都保不住了,更不用说家产!像这样还不如我碰死在这里,也免去受他的气!”
县官问那小儿子可有此事,小儿子默不作声。又问哥哥,哥哥想反正已经过继给她了,还有什么说的?就对县官说他以后会改正的。
县官把脸一沉说:“好!本官依法办事,父母控告子女不孝,应当堂处死。来人啊,把这不孝之子用棍棒打死!”刚说完,衙役们走上前来二话不说,把那小儿子按倒在地,左一棍有一棍地打起来。
那小子疼得杀猪般嚎叫,哥哥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虽不敢多嘴多台,却用祈求的目光看着县官。
县官摆一摆手,示意衙代们暂停行刑。他对哥哥说。“按法律规定你的儿子是必死无疑的。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赦他一死,那就是不让你的儿子过继给死去的弟弟,这样,既无母子关系,罪行也就轻得多了。”
哥哥一听,连忙磕头,请求撤销过继。正直的县官用欲擒故纵的手法,终于巧妙地惩治了贪婪的哥哥和无赖的儿子,帮寡妇出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