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定县有一个青年人,财迷心窍,想出一个坏主意,想诈别人一笔钱。他把石块装进钱袋,到一家旅馆去住店。第二天早晨起来清点钱袋,装作丢了银子的样子,大声喊叫自己丢了许多银子。
青年人去问店老板,是谁把他的银子换成了石块。店老板哪里知道?青年人便到官府去告状,请求县衙门派人追查。县里抓来店老板,严刑拷打,逼老板说出真情。店老板虽然被迫承认是自己偷了银子,却说不出银子现藏在哪里。
正在这时,江浚被派来真定县担任县官。他听了叙述,觉得青年人丢失的银子数目较大,要慎重认真,不可马虎。于是,江浚吩咐重新审理此案。
当青年人被传来后,江浚问青年人家中几口人?从事什么工作?青年人回答说自己两年前死了爹娘。如今孤身一人,靠耕种爹娘留下的几亩薄田过日子。
江浚问他:“既然这样,你钱袋里那许多银子从何而来?”青年人一听,有些支支吾吾地说:“是向几家高利贷商借来准备作买卖的。”
江浚即刻吩咐传高利贷商到庭对证。不一会儿,高利贷商来到县衙,一一和青年人当面对证,结果,没有一家承认曾给青年人借过钱。青年人无言以答,只好低头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