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在我们说话时有着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当我们运用手指、手掌、拳头和手臂的动作变化,辅助我们的语言,表达一种思想情感的时候,我们所要表达的情感思想就能更好地被听众所理解。
手势是态势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詹姆斯认为,在身体的各部分中,手的表达能力仅次于脸。我们在讲话时所表达出的情感,也往往可以从手势的动作幅度、位置以及紧张程度等当面表现出来。从这一点出发,当我们能够在讲话中熟练运用手势的时候,我们就能让听众更容易、更清晰地了解我们的内心,传达我们的情感。
手势在演讲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对我们更好地传情达意具有不容忽视的辅助效果。当我们恰当地运用手势时,我们就能显著地加强口语的语势,补充口语的不足,将我们的体态形象完美地展现出来,增强我们演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据说,裴迪南·那不勒斯基国王于1821年被阴谋家推翻之后,回到了故乡城市。有一次,他站在阳台上面对集合在宫殿门口的人群发表讲话。由于人声嘈杂,国王连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听不清楚,所以他只好改用手势。在相当长的讲话中,他责备自己的人民,威胁政变的组织者,宽恕偶然的卷入者,慷慨许诺自己的支持者,所有的这些,他没有说一个字,但是他的南方老乡却都看明白了。
由此可见,手势具有强大的表达能力,其传递信息的能力仅次于语言,运用得当,可以显著增强我们话语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曾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能够在竞选过程中击败各路竞争对手,最终坐上总统宝座,成为美国“第一公民”,和他善于在演讲中运用手势语言分不开。在1988年的总统选举中,老布什的竞争对手是杜卡基斯,他在演讲中极力抨击老布什是里根的影子,一系列市政策略都是继承于里根,自己却没有什么独特的政见。刚开始,老布什在选举中的形象也确实不佳,在民意测验中一度落后于杜卡斯基10多个百分点。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两个月之后,老布什就扭转了形势,支持率大逆转,反超了杜卡斯基,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原来老布什在演讲的时候有个毛病,他的演讲水平不高,不仅嗓音又尖又细,而且手势生硬,摆动起来给人一种僵硬枯燥的感觉,使得他的演讲也变得枯燥乏味。后来老布什接受了专家的意见,不仅纠正了嗓音尖细的毛病,而且还特别在手势上下了功夫,使得原本生硬的手势变得灵活起来,总能在他的演说中起到一种鼓动效果,将老布什的自我意识强烈地展示在听众眼前,改变了原来人们对他的评价。
正是这种看似微小的变化,让老布什的演讲变得更加亲切,更富有感染力,最终助其获得了民心,登上了总统宝座。
用手势增强讲话的感染力,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需要各方面的准备,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手势贵在自然,它是内在情感的自然表露,而不应该是生硬的,为了做手势而做。在讲话中做手势,目的在于帮助自身表情达意,假如达不到这个目的,生硬地安插手势,那么就等于画蛇添足,最终的作用只能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情感,反而会让听众觉得生硬怪异。
手势必须和身体其他部位协调一致。我们必须要明白的一点是,手是身体的一部分。而人体运动具有整体的连贯性,当我们做一些手势的时候,必然会带动身体其他部位。所以我们在运用手势的时候,首先要与身体姿态、眼神、表情等协调一致。
想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我们的手势在运用时机上要和口头语言配合一致,防止脱节。众多周知,一种手势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含义往往会不同,比如当我们竖起大拇指,在多数国家表示“好”、“称赞”之意,但是在欧洲则表示“请求搭车”,在日本是指“老爷子”,在澳大利亚则是一种比较粗野的动作。所以当我们运用手势的时候应当注意,不能乱用手势,以免产生误会,导致手势和我们所说的话“各说各的”,导致我们的讲话“混乱不堪”。
另外,在手势的运用上要和我们所要表达的内容协调一致。比如我们在畅谈理想、展望未来的时候,手势就会具有情感性和象征意义,这个时候我们的手势在动作幅度上需要变得更大,力度上也需要更强,更激烈。但是在叙述事情,或者分析比较说明道理的时候,我们的手势则应轻快舒展,不管是幅度还是力度,都不应过于激烈。除此之外,我们的手势要和所表达的情感、态度协调一致。比如我们在讲话的时候,假如表达一种跃跃欲试的情感,手势则可以是摩拳擦掌状,而不应是背手踱步;表达悲痛情感时,应该捶胸顿足,而不是高举拳头。这样手势才能和语句内外一致,相得益彰,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提升我们讲话的表达效果。
##第四章强化技能,让脱稿讲话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