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7月军安顿好病中的父母急匆匆的来西安看我。为了重温旧梦我们还是去了兴庆公园、莲湖公园,夜晚漫步于环城公园。军和以前一样悉心问苦,关心我和我身边世界的冷暖与忧伤、进步与落后。和前几次一样,弯着腰捡起草坪上行人扔下的果皮、纸屑、各种垃圾,再扔到垃圾箱里去。我像孩子一样乖乖地跟在他后边,听他一遍又一遍地叮嘱要爱护环境、讲究公德,从身边的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做起。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回来的军也病了,大口大口地吐着浓痰,每次吐痰脸都憋得通红通红的。
我父母知道他回来后,邀请他来家里,他拜见了父母,拜见了姐姐。临行前给我买了金戒指。事实上在第二次离别时,军嘱咐我买件大衣御寒,叮嘱我买了大衣照张相片寄给他,同时说到如果没有买大衣可以再添一些钱买一个金戒指戴上,算是他送的。
我穿着军给我买的枣红色的羊绒大衣,狐皮领子,瘦身宽摆,戴着军给我买的星光钻戒在没有结婚的年代出够了风头。说真的,穿上那件衣服显得我十分华贵。过去消瘦靠衣服撑着,现在人胖了很健美,穿着这件大衣越发富丽,越发雍容,越发气派。手上的金戒指是纯洁的象征,是爱情的纪念。军给我的总是最好的。看着手上金光闪闪、星光耀亮的戒指就想起他的一言一行来。
他是拿破仑,他是普罗米修斯,在我心中谁也比不过他,谁也代替不了他。他的亲吻那样的甜蜜,他的眼神那样的温存,他的手掌那样的温暖,他如父如兄的爱不能和我分开。不管是烽烟战火还是人世沧桑,他发誓我们的情谊地久天长,我许诺他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恋人,唯一的爱人,永远的爱人,永远的恋人。
我们第四次的相见维持了一周的时间,也是我们在一起最多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