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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周余民与初秦农业发展阶段之跨越

书名:秦农业历史研究  作者:樊志民  本章字数:8058 字  创建时间:2021-01-29 16:35

受赐岐丰,收周余民,是初秦时期的主要活动之一。占有岐丰宜农之地,为秦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环境;将没有随平工东迁的周余民接收过来,继承周族先进的农业科技与生产关系,使初秦农业在较高的基点上进一步发展。完成了农业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充分肯定“周余民”在初秦农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是初秦农业历史研究的关健环节之一。

一、周余民乃初秦关中居民之主体

宗周覆灭,平王东迁。除进人关中的秦人和诸戎部落外,尚有大量的周族遗民留居西部王徽,他们随岐丰之踢而易主事秦山于宗庙社授之迁乃国之大事,西周末年肯定有一批诸侯、贵族随王室而东徙雏邑。《诗·十月之交》曰“择有车马,以居祖向”。讲的是贵族皇父因镐京不宁,备辐重以行,将财物迁诸向邑(今河南济源南部)。郑国,始封地在今陕西华县东部。周幽王时,郑桓公见周将亡,迁财物、部族、商贾于东彼和邻之间后其子武公取虢、郐所献十邑重立郑国。平王东迁,寻求诸侯国的保护,郑是重要的庇护者之一。故春秋初年,周桓公说“我国之东迁,晋、郑焉依”。西虢,乃周文王弟虢仲(一说筱叔)封地。平王东迁,西歌徙诸上阳(今河南陕县东南),世称南虢。周宣王封仲山甫(樊穆仲)为樊侯,初封地在今陕西长安东南一带。亦移徙阳樊(今河南济源县西南),为春秋周段辖邑。贵族随平王东徙者有伯舆氏。周灵王时,仔舆之大夫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虽然如此,史有平王东迁“弃其九族”之谓,说明当时能随平王东迁者毕竟是少数。大量的周余民则沦为秦的臣民。

两周之交的诗篇,生动地反映了西周末期周人去留傍徨的矛盾心态。当时“周宗既灭,靡所止决”,关中战乱西起,无处可以安居。许多人将自己譬作水中流舟,觅栖之乌,发出爱止谁屋、“不知所届”的哀叹。“我睹四方,盛盛靡所骋”(诗·节南山),既显示出他们对所去之犹豫,又显示出对故土之眷恋。从诗中所反映的凄枪、破败景象推断,这些人大多都无财力随平王东迁,而被迫受秦统治另有一部分贵族不屑追随王族,坚持留在关中,“谓尔迁于王都,日予未有家室”,他们以没有房屋届处为由,婉拒东迁之邀。有的则对强制性迁徙流露出强烈的不满情绪,“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污莱”。在没有事先商量的情况下拆毁房舍,侵夺田宅,破坏生产、造成荒芜。一些失势贵族虽欲东徙雏邑,然“其车既载。乃弃尔辅”,平王抛弃了他们,只能留居故地,空发牢骚。

西周末年,畿方国尚存者有西虢、郑、召、荣、杜、萃、梁、苗、樊等。这些方国族属华夏,世居畿段,与周族同样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前述郑国,虽有东迁之举,然其旧邑仍为故都,秦武公时于郑地设县,说明郑人并没有完全东迁。西彼东迁后,留居原地者世称小歌,至公元前687年方为秦所灭。元前687年,秦在杜地〔今陕西长安县东南)设县。公元前677年,梁伯、丙伯朝秦。随着秦势力的增长,这些傲内方国首当其冲,其封地为秦所有,其庶民成为秦农业生产的有生力量有人推测春秋以前秦人口约有二三万之众公元前763年,秦文公率兵七百人东猎,这是秦人人关数字的唯一记录。当时秦之宗庙仍在西睡,秦民主体似乎仍在陇西,随文公东猎者只是先锋部队,人数不会很多。而有人以周制百里内五万人推算,认为周遗民归秦者,至少应有二三十万人左右。故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初秦时期关中居民的基本构成仍以周及诸戎部落〔另文详论)为主。

二、周余民与周族农业传统之维系

岐丰之地曾是周族故居、宗周所在,是我国古代农业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周人世代业农,相传其祖后授“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墙焉。”被帝尧举为农师,自商以来祀为农神后傻之后“修后授之业”,“有先王遗风,好稼稿,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至秦建国前夕,周入的农业生产已达相当高的水平。当时诸畿内方国农业与周族农业同步发展,同样具有较高发展水平。郑桓公封郑三十三岁,和集周民,人便思之。东徙新郑,他们“庸次比藕,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蓄黎翟”而处之,显示出较强的新地开发能力。丙伯反对厉王“专利”,主张财富均乎,布赐施利,“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中)”。召公批评厉王饵谤以水为喻进谏,指出“水童而溃,伤人必多”。认为“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宜之使言”。只有习水工,熟水性,召公方能以水为例痛陈利害。周宣王不修亲耕之礼,虢文公说,农业生产是人民的头等大事。

上帝的祭品出自农业人口的繁衍基于农业;物资的供应来自农业;杜会的和谐赖于农业;财货增殖始于农业;国家富强成于农业。故天子应藉田千亩,以示重农,为天下先。这段话反映了对农业的基础地位的深刻认识,被看作是后世重农理论之先声。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甫认为这是扰民之举。主张发挥既有的各专门机构之作用,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实施有效的部门管理。天子由此掌握人民少多、死生、出人、往来之数。他认为国王应该“治农于籍”,农隙治事,而不宜直接千涉生产活动。否则,扰民害政,必生祸乱。仲山甫之言乃管理实践的经验之谈。西周末年,周王室及一批诸侯、贵族被迫东徙雏邑,但形成于关中农区的周人农业科技井未因此而消亡。大量阅居于关中的“周余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技术载体。他们在秦统治下继承和发扬周人“好稼墙”的优良传统,继续推动着秦农业生产与科技的发展口关中农区在周人的长期经营下,极大地改善了生产条件。

西周末年的灾荒、战乱以及少数民族的虏掠,虽然对生产环境造成一些破坏,但基本的生产格局仍能得以维系。奉人用武力攻逐那些以“取周赂”为目的的犬戎部落,制止他们的掠夺、骚扰、破坏活动。这种游牧民族的冲击波,虽然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但它来去如潮,影响所及往往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由于秦对它们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攻、逐、伐等斗争形式,这部分力量很快就撤出了关中农区。另一些久居关中和关中周围地区的戎姓方国和部落,他们有机会接触周人较高的社会经济文明,保持了较高的社会发展水平。他们在周秦交替过程中,或助周成攻秦,其目的乃在于得关中之土地人民而有之,井不具备严格的农牧对立含义。

同时,秦人以周文化的继承者自居。他们承认周王室为其宗主,是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秦襄公护送平王东迁,“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他们受赐岐丰,进行认真的农业经营,收“周余民”,保护他们既有的农业科技与生产方式。大量的“周余民”之存在,使周秦之交的关中农业发展并未出现逆转,而大休仍保持着宗周时期的生产水平。关中悠久的农业历史、良好的自然条件、先进的农业科技,也能使关中在战乱之后迅速恢复创伤,重建农业。

占有关中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是后来秦农业赖以发展的基础。顾领刚先生把“得周王哉之西部,建立大国”看作是“秦之致强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周余民与初奏农业科技之进步

由于初秦史料之匮乏,学术界对“周余民”在初秦农业科技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尚未做过比较深人的研究。近年来新出土的考古资料和农业历史文献研究的新成果,可以推动我们就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索。

80年代以来的考古发现证明,秦国的冶铁技术在我国早期冶铁业中占据重要地位。考古工作者曾在陕西陇县边家庄春秋早期墓出土铜柄铁剑;在陕西长武县春秋早期墓出土铁匕首在陕西凤翔雍城秦公大墓出土铁铲、铁插;在雍城春秋中晚期宗庙遗址出土铁插在陕西宝鸡益门二号墓出土铁器二十余件在甘肃灵台景家庄春秋早期秦墓出土铜柄铁剑。其中秦公大墓和益门二号秦墓的铁器经检查均为人工冶炼铁。铁器出土地点以秦都雍城为中心,北起灵台,西至陇县,南到宝鸡,东及长武,几乎遍及秦国的整个中心地域。是我国早期铁器最多和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而铁铲、插等农业生产工具的出现,则为首见。

文献资料亦证明,秦在春秋初期就可能已经有铁。《诗·秦风·驰城》中有“驰孔阜”。孔颖达《毛诗正义》将“段”字径作“戟”。这里用铁形容襄公马色,可见铁已成为日常习见之物。

有人认为,秦国铁器的来源,可能与周文化有关系。诗经《公刘》篇首“取厉取锻,止基乃理”,说的是锻、磨工具以治理房基所锻工具朱熹认为是铁。目前所发现青铜工具皆为铸成而无锻制,亦可佐证所锻之物为铁。西周班篇等器铭巾有“致”字,亦疑与铁有关。近年来在河南三门峡上村岭狱国墓地连续发现玉钠铁剑、铁刃铜戈等铁器。其中铜柄铁剑被确认为现存最早的人工冶铁实物。映州之狱迁自关中,其故城在今宝鸡附近。如果虢人在西周晚期已掌握冶铁技术,则秦人亦可能从留居故地的小被余民中直接继承了这一技术,并且用诸农业生产。

成书于秦王政八年的《吕氏春秋》一书,被认为是为行将统一的秦帝国构筑理论体系、制订治国方略的继往开来之作体系完备,博大梢深。然其《士容论》,在士容、务大之后突兀加入上农、任地、辩土、审时诸篇,内容转折,文风迥异。《四库全书总目·钦定授时通考提要》指出“《管子》、《炙吕览》所陈种植之法,并文句典奥、与其它篇不类。盖古者必有专书,故诸子得引之。今已佚不可见矣”。《上农》四篇所述重农思想及农业科技,大致皆以“后稷曰”发语,并且缘此而展开论述、解答口其农业技术体系以吠亩制为基础;耕作制度以休闲制为主尚无牛耕的明确证据施肥和灌溉还没有受到重视,所见农事内容不全是吕书时代农业发展之情形。而对授时、籍田之礼的重视,则与三代农租之官职掌若合符契。基于以上认识,农史学界有人认为“吕氏春秋上农四篇大致取材于《后稷》农书。”

辑后世文献之零星引述,我们大致可以窥得《后税》农书之一斑。该书大致包含:天子籍田礼仪;地宜理论;欧亩法石藏种溲种诸法等。其中较为集中地反映在《任地》篇中的有关于业生产技术的十大问题,涉及土壤改良、盐碱洗浴、保水保墒、杂草防治、通风透光、良种繁育等。

《后樱》农书不大可能写成子西周。其内容又曾以影响过秦地的《吕氏春秋》上农诸篇而有点段存留,却不见于东周有关文献口故可能的推潮是,《后视》农书最可能成书于春秋时代。此时,周王室已经东迁,该书有很大可能是赖“周余民”之手而成他们眷念先辈光荣历史,祖述世世代代指导农业生产中积累的先进科技与宝贵经验,形成以后硬命名的我国第一部古农书。

班固认为先秦农家分为两派,其一出自农傻之官,主张播百谷、劝耕桑,以足民食,称之为后授学派其二乃郧者(平民)所为、企图以君臣并耕而均贫富、齐劳逸、平上下之序,以神农学派为代表口神农学说盛行于东方诸国,甚至有人“尽弃其学而学焉”。这种君民并耕理论似乎更接近子一种政治主张,它是原始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小生产者的原始平等意识。调君臣豪共耕,虽然具有强烈的人民性,但终究是落后、倒退的。反对分、弃智去能,在生产实践中于拚稼技术之进步裨益甚微。与神农学派判然有别,后授学派由于他们世为农官,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代表了当时农学的最高水平。周究族世居岐丰,后樱学派的许多理论乃关中农业生产实践之总结。所以后樱学派多行诸秦地、并以此构成秦与六国农学之差异所在。《吕氏春秋》上农四篇托始于后樱,说明了周人农学对秦农业的巨大影响。时至战国末,秦人仍将《后樱》农书视作金科玉律,一字千金。以至于为《吕氏春秋》一书引用,若干内容藉《士容论》而得以流传至今。

《后稷》农书与《吕氏春秋》上农四篇间的承袭关系是周秦农业的最好见证。《后樱》农书成于“周余民”之手,《吕氏春秋》上农四篇曾取材于《后稷》农书。周、秦二族又依次经营关中农区,在农业科技的发展上有前后继承性和地区适应性。以周人既有农业科技为墓础,缩短了秦由原始农业向传统农业的过渡阶段,完成了一革命性跨越。使初秦农业很快赶上和超越东方诸国,粮食生产、贮备大增。不仅使戎使由余惊叹,且船潜车转。自雍相望至绛,输粮晋国,以成“泛舟之役”。

四、周余民与初秦生产关系之变革

周余民除对初秦农业科技之进步发挥过重要作用外,对初秦新的生产关系之形成亦产生过深远影响秦是具有悠久历史的部族之一,但是立国前的秦族几经兴衰,数番迁徙,不利于杜会之发展、文化之积累。尤其是商末周初秦人沦为周人的氏族奴隶,秦人内部的阶级分化也暂时停滞下来。在《询互》、《师酉殷》等周金文中可以看到秦人、秦夷被当作奴隶赏赐他人的记载。

周孝王时,非子因养马之功,得以“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赢氏祀”。由此始,秦人接受周族分封,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周代分封制规定,封地“不能五卜里不达于夭子。附于诸侯曰“附庸”。附庸虽小,然其得地授民,亦是一方领幸。以后奏人在帮助周王室抵御戎、狄的过程中,势力壮大由附庸而大夫,由大夫而诸侯,所占土地、人民逐渐增加。“大夫食邑”、诸侯“受职于王、以临其民”。他们要服从王命,朝贡述职,出服赋役,世袭的享有其封疆人民。秦人接受分封,加人周王朝贵族行列,说明秦人已经接受了周族的生产关系,摆脱了氏族奴隶的地位。

在考占资料中,也能看到秦人受封的记载。著名的不其篮记录了宣王时庄公伐戎的经过。当时犹侵扰周朝西部,周王命伯氏与不其(庄公)进追于西。得胜后,伯氏回朝献俘,不其率兵车继续战斗,“斩首执讯”,多有所获。以此,不其被踢“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1978年在陕西宝鸡杨家公社太公庙村发现秦公钟、搏,其铭文曰“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或(国)一利和撒士,咸畜左右”,是秦实行世卿世禄制的有力佐证。卜赏宅受或(国)“是指襄公被赐歧西之地并封为诸侯”谓父子承袭之世官。本铭之意就是要维持、保护有爵禄的世家绵延不绝。

在分封制条件下,“生时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室之分,死时则有棺掉绞袭、扩垄之度”。墓葬之尺寸、随葬品之种类、数童,是由墓主生前的爵禄决定的。由关中发掘的秦墓来看,也是严格遵守分封礼制的。著名的凤翔雍城秦公大墓除规模宏大外,宗庙、宫寝、陵园等严格格守殷周等级,未有逾规。学术界把关中中小型秦墓分为五类:五鼎墓;三鼎墓;二鼎或一鼎墓;实用陶器墓;无容器墓叭以鼎陈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元士即上士上士用三鼎,二鼎和一鼎当为中士之奈器,而“无田禄者不设祭器”。值得注意的是,“在春秋战国的秦墓中,并不乏直肢葬式”。1976年发掘的凤翔八旗屯AM5,AM9,BM27,CM2,CM3的墓主及1977年发掘的凤翔高庄的M21,M15,M1,M39,M21,M32,M33,M45,M16,M47的墓主,均采用直肢葬。伟西客省庄、西安半坡的战国秦墓中,也各发现有五座直肢葬;户县朱村春秋秦墓棺撑长、宽之比亦证明墓主应为直肢葬。宝鸡姜城堡8501工地战国墓群约一百座墓中仅有一座屈肢葬。考古界一直将屈肢葬(指蜷曲特甚者)作为秦墓葬式的主要特征。直肢葬式的存在,可能的解释是:

一、腻秦宗室贵族

自视为华夏后裔,采用传统直肢葬式;

二、直肢葬乃留居

关中的“周余民”之固有葬俗。我们认为,大型秦墓中用直肢葬者固可视为秦人,而中小型墓采用直肢葬者则应以“周余民”为主。初秦关中秦墓处处遵奉周礼以及直肢葬式的存在,说明周人既有的等级礼制在人秦以后仍得以继续维系。

关中作为周族发祥地所在,是三代时期井田制度发育最为完善的地区之一。从文献及考古资料中皆可找到典型的井田例证。西周末年,由于出现周宜王“不籍千亩”、“料民于太原”等事件,有人认为这是并田制走向没落的标志。因此,学术界有人倾向于否定秦行并田理由是,西周末年井田制度已发生危机,难以维系平王东迁,周王徽又为秦、戎所占,破坏了周人既有的生产关系,加速了并田制的崩浪。事实上,《战国策》、《史记》、《汉书》中有关商软“坏井田,开盯陌”的大量记载,是秦有井田的确凿证据;初秦史料中的国、野、民、氓、士、庶概念,是奏行井田的客观反映;而“商教相秦、复立爱田”,则透露了初秦田制的授受形式与分配办法。我们认为,行于关中的井田制并不以周亡而走向衰亡,而是以秦人关中为转机,以种新的形式而显示生命力。这就是行于秦的爱田制。

马克思曾将征服民族接受被征服民族的较高文明之“征服”,视为永恒的历史规律。周秦交替亦应属此范例之一。秦人初人关中,他们农牧兼营的西陲模式,冲击了周族既有的生产结构;相对淡化的私有形态,冲击了周人既有的生产关系。这类冲击,同时也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调整与改良,有时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功效。与此相应的是秦对周文化之继承,这是周秦文化融合之主流。初秦时期,由于秦在社会发展阶段上落后于周人,他们对待周遗产顶札腹拜,兼收并蓄,故有“全盘周化”之渭。在农业方面,他们得“周余民”之助,迅速赶上和超过东方诸国。“周余民”作为关中居民的生体构成之一,残存于他们中间的并田制度是秦行新田制的基础。这种行将崩溃的上地制度与秦人初涉阶级社会的军事民主制经济相结合,既为封赐新贵的本土地单位,也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而“爱土易居”的实施,消泯了严格意义上的公私田对立书在更换土地、居处时,由于考虑了田土之美恶、劳逸之均衡、负担之平等,使得生产者的身份、地位、劳动积极性皆有提高。

爱田制仍属井田制范畴

它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并田制的一种改良,在客观上更符合秦富国、强兵的现实需要。因此上,爱田制在秦国发展史上也起过重大作用。

在典型意义的井田形态中,国、野是都与鄙的对立;民、氓是主与客的对立士、庶是贵与贱的对立。区别明显,不容混淆这种对立,基本上反映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在已发掘春秋早期秦墓中,以有祭器者(甲、乙类墓)居多,说明秦族相对处于较高的统治地位。而被统治者的人员构成则比奏农业历史研究较复杂,其中应含相当数量的“周余民”在内。他们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力,对初秦农业之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有关他们的身份、地位的研究是认识初秦生产关系之关键初秦仍有国、野之分,但已与狂代大有不同,“三代野处之农不为兵”,而秦之野人不但可以备兵甲、参战阵,而且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在今陕西凤翔城东有义坞堡,或谓即春秋时之野人坞,是秦穆公时野人食善马肉的地方。据史载,穆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当时吏欲治罪,穆公却以君子“不以畜产害人”为由,皆赐酒而赦之。后来秦晋交战,穆公被围,这三百人“推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岐下乃周族世居之地,岐野人当为居歧的“周余民”野人可以参战,标志着他们获得了国人才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支兵农结合的有生力量,为秦国农业之发展、兵源之扩大开辟了新的途径在先秦古籍中,民氓通训。详辩异同,则国人称民,野人称氓;民为土著,氓为客居。秦起子西睡,非关中士著。但他们以统治者身份君临此地,故能居国称民,而其他被统治者则相对而处野为氓。秦曾把争取民心作为战胜晋国的一种斗争策略,故输粮于晋,有“泛舟之役”。秦史亦有“不忧民氓”之谓,既将民氓连称,身份差异似乎不大。

初秦官制中有一特有官职名日长后又发展为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车庶长等。庶长在初秦历史上有非常显赫的地位,他们既率兵又负责地方统治,为国君之外权力最大之官职。有的甚至能参与国君之废立。庶长之名,源子对庶人的统治。庶人是三代时期的平民阶层。他们或为贵族之沦落者、或为无爵之百姓、享有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尚书·洪范》有王有大疑“谋及卿士,谋及庶人”的记载。《诗·卷阿》有“媚干天子,媚于庶人”之章句。他们平时修耕农之业。战时有兵甲之赋,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初秦庶人之名,或源自于周。庶长身兼军事、农政二任,正是庶人兵农兼务的具体反映著名秦史专家林剑鸣先生认为,秦庶长官制是秦十地所有制具体形式的反映,其基础乃是行于秦的爱田制。

初秦时期的庶人,是“周余民”和秦人中、下层的混合体他们作为爱田上的生产者,除了在“爱土易居”时表现出尚无严格意义的上地所有权外,其余皆接近于后世的自耕农身份。

周秦生产关系的交替,是“周余民”生产关系与秦生产关系结合的产物。类似于“蛮族”进人罗马帝国后中和罗马隶农制与日耳曼村社形态而建立的封建关系。这种生产关系缓和了周末严峻的阶级矛盾;淡化了周末明显的公私对立;松解了周末强烈的人身依附;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关系的凋整,加上关中良好的生产条件,先进的农业科技,这正是初秦时期农业、经济、科技、文化获得发展的根本原因。

秦承周柞,同时又在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周余民”在初秦农业发展进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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