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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节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

书名:陕西简史  作者:刘东社  本章字数:10922 字  创建时间:2021-01-29 16:41

一、先陶时代——沙苑地区的采猎氏族群落

大约距今1.2万年到1万年期间,全球性的最后一次冰期消退,气候日渐变暖,地质史的发展进入了全新世时代。人类及其文化的发展,便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就是考古学上的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的初期阶段,是人类从高级采猎经济向农业的转变时期,人们还不会制造陶器,故称先陶时代。人们仍沿袭着旧的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小群落地活动于适于采猎经济类型的地方。

陕西发现的这一时期的人类群体就是洛渭之间沙苑地区的氏族群落。他们还使用着冰期年代中的简单的石制工具,从事生产以维持生存,时间距今约1万年前后。他们是陕西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时代居民。

沙苑地区的生态环境沙苑地区是位于大荔县南、洛渭之间的一块沙丘地带。沙苑之名由来已久。《水经注》:“洛水东迳沙阜北,其阜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俗名之曰沙苑。”《同州府志》记载:“沙苑在县南洛渭之间,亦名沙海、沙泽,其土坌起者曰沙阜,东跨朝邑,西至渭南,南连华州,广八十里,袤三之二,其沙随风流徙,不可耕植。”从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这里虽为沙丘地带,而能以海、泽、苑名之,就是因为它富有沼泽、水草。不能农耕,但为畜牧之良区。《元和郡县志》记载:“今以其处宜六畜,置沙苑监。”监即监管畜牧事务。《同州府志》记其“自隋唐至宋作牧地置监养马……明初为郭驸马草地,……近时居民多交牧其中,多树果蔬,佳于他产。”说明沙苑地区,不宜农耕,但宜养马、种植瓜果之类作物。

从这些记载中可获知沙苑的生态环境形成很早,很可能早期为河系湖泊干涸后所留积的沙淤积而成的。其间多布草木、水泽,宜于各类鸟兽生息繁衍。在史前时期,当为人们采猎活动的良好场所。所以,沙苑人在经历冰寒后,在这里找到了熟悉而习惯的生产生活的处所,生息发展达2000年之久,形成了与农业地区迥异的特殊的“原始文化岛”,留下了他们活动的遗存,给我们保存下追忆先民开拓耕植和驯养家畜业前夕的珍贵的史料。

沙苑人的文化特点及器物的制作工艺及功能沙苑人的制石品是细石器文化和石片石器文化传统,是旧石器时代文化的继续。

细石器工艺是用间接打击法和压剥法制造工具的。其法是在修好的石核体上,用一根骨梗或木棒,顶住核体角用质地较软的锤头敲击梗棒以加压力,使石片剥落下来。这样剥落下来的石片,体薄而长。剥落下来的石片要成器用,需加一番修整工作。修治时多用压剥法,即将石片拿在手里,用梗棒之类压制。

我们从史前人的工具中获知,当时人们多使用复合工具,现在所发现的这些文化类型品,除少数砍砸器等外,多是复合工具中之零部件。所谓复合工具,就是将这些石片和石刃片,嵌装在骨柄或木柄上,就可成为犀利而有用的工具。如带齿牙的石片,嵌装在骨梗上或木板上,就可当锯子用,安上曲柄可作镰和勾镰用。由一片或若干片石刃片,嵌装在骨梗上,可当刀削用,以切割兽肉。将圆头刮削器和长条石刀安上把柄,可剥兽皮并除去皮上的油脂,在骨梗两侧装上石刃片,就成了矛头或匕首,就可有效地刺杀野兽。箭头安上箭杆可射杀飞鸟。原始人在与自然界的接触中,获得了相当丰富的知识。原始人很能利用他们掌握的技术和知识,有效地从大自然的仓库中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以维持生存和发展。

根据沙苑的地貌和生态环境,这里地势平坦,无高山和天然屏障,人们只能以小的群落,选择附近沙阜周围多水而高积的地方,搭盖简单的窝棚式的住室,藉以栖身,经营原始的采猎生活。

二、老官台文化

老官台文化是黄河中游地区的早期新石器文化,因1955——1956年首先在陕西华县老官台发现而得名。但该遗址内涵贫乏,后来发掘了规模较大、同类遗存内涵丰富的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所以一般改称老官台文化为大地湾文化。其年代距今8000——7000年,主要分布在关中的渭河流域及其支流,包括陇东、豫西及丹江上游地区。已发现的遗址主要有华县的老官台、元君庙,渭南的北刘、白庙,大荔的梁家坡,秦安大地湾等。

老官台居民的经济生活以原始农业为主,种植黍等作物,生产工具有石器、骨器、蚌器和陶器。

石器以磨制的占多数,磨制石器一般仅刃部,不少器身仍保留着细石器特征,发现的石器主要有石斧、石铲、石刀等,这说明当时的居民已经过着定居的生活,从事着原始农业生产。

骨器有矛、锥、针、镞等,骨镞的发现说明当时狩猎业比较发达。

蚌器均为河蚌加工而成,器具主要有锯齿镰和弧刃刀。

制陶业很原始,多采用泥片敷贴法。陶器是他们主要的生活用具,以细沙红陶最多。陶器质地松脆,火候较低,多为红褐色或灰褐色。陶器中以圈足碗、彩陶钵与筒腹三足罐最具特点。

住房是圆形的,为半地穴式建筑,穴壁较深,复原后应为窝棚式尖顶房屋。房门方向朝西或西北,房内居住面是长期踩实的硬土面,门道是斜坡状。灶址有的在室内,有的在室外。

储藏东西的窖穴发现四、五十个,其形状有圆形底、袋状、长方形圆角及不规则圆形。一般形状不够规整,且深度较浅。

居民死后埋入比较集中的、四壁规整的长方形土坑墓里,随葬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陶器等物品。墓葬及随葬品的出现,是灵魂观的表现。他们认为人虽亡,灵魂存,到另一世界去了,在阴间的生活同阳间一样,还能回到人间赐福降灾。因此对已故的祖宗不仅有情感上的怀念,还希望他们在阴间生活美好,并能福佑子孙,庇护后代。所谓“事死者如生”观念与灵魂不灭观念的结合,就产生了墓葬制度。墓室不仅作为安葬死者的墓穴,而且还是死者灵魂起居的所在,因此地穴形制模仿人间居室,死者生前的生活用品和饰物往往随之葬于墓穴,以供死者继续享用。

三、半坡遗址

半坡母系氏族公社距今大约在7000——6000年之间,这时正是冰期后气候最温暖的时期,年平均温度比现在高3——5度。黄河中游及渭水流域比现在温暖潮湿,最利于人类文化活动和发展。新石器时代的先民们利用这优越的气候条件和肥沃的黄土原地,开拓种植,创造文化,使氏族公社达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聚落的地理环境和分布状况半坡氏族公社时期已进入繁荣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渭水河谷和其他河水流域的广大原野散布着他们的聚落。当时住在一个自然区域的人们,自然而然地结合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同一溪谷、同一平原、同一流域散处的各个氏族,结合而成一个部落。当时人们是以氏族为单位聚族而居,若干个氏族居住在一条河流的两岸,彼此为邻,相互照应。半坡人的氏族聚落绝大多数分布在土地肥美、距水源近、地势较高而无水患之灾的河谷阶地上。像半坡聚落是营建在浐河东岸的二级阶地上,前临浐河,后倚白鹿原,附近是一片沃野,自然环境相当优越。

半坡氏族聚落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为不规则的圆形,南北较狭长而东西较窄,整个聚落有一个较严密的规划,举凡居室、葬地和制陶窑场,有一定的区划。居住区在聚落中心,包括房屋、藏东西的窖穴和饲养家畜的圈栏。居住区中间有一条深1.5米、宽2米的东西走向小沟,将其分为两部分,可能为两个氏族,或者是两个女儿氏族组成的胞族住地。每个部分有一座供公共活动的大房子。围绕居住区构筑了一条大而深的围沟,作为安全防卫的设施。沟的北边是公共墓地,东边是烧陶的窑场。

原始的农业生产活动半坡人生活的时代,聚落附近的地形地貌和现在基本相同。在聚落附近有平野、树林和沼泽地。他们依靠自然资源艰苦劳动,以取得生活资料,维持自己的生活和生存。当时获得物质资料的主要方式是依靠原始的锄耕农业生产,狩猎、捕鱼、采集也在物质生活上占一定的比例。

农业生产在半坡人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占着重要的地位。由于生产水平低,收获量也不大,必须付出最大的劳动量,因此,必须采取集体协作的方式进行。根据已有的材料,我们认为,当时农业生产主要是由妇女来担任的。这是由于男子需要从事打猎、捕鱼等活动,而农业是由高级采集经济发展来的,这种工作多由妇女担任,很自然她们便成了农业的发明者和耕植者。当时农业可能是采用“刀耕火种”的原始的生产方式。

半坡人的农业工具,大多可能是掘土棒和木耜之类的竹木工具。在黄土地带,土质松软,易于挖掘,适于木制工具的使用。这类木质工具自然保留不下来。从发现的实物来看,还有石、骨料的斧、刀、锄、铲之类工具,砍伐树木,开垦耕地,建造房屋都离不开这些工具。石斧因用途不同而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石铲是半坡人使用的另一种工具,多用于掘土和翻地,体形宽短而扁薄,刃部锋利,其使用方法和今日的铁锨相同。除石制的外,还有用骨制的,一般长在15厘米左右,宽8一10厘米。石锄,体长而尖细,有长条状和扁严状,长在15—20厘米,类似今日的鹤嘴锄。

半坡人种植的主要作物是粟,在半坡时代的各聚落遗存中都有发现。在半坡聚落一个房子旁边的窖穴中,堆积一层粟粒腐朽后的皮壳,估计有数斗之多。还在一个文化堆积中发现了一个保存完好的小陶罐,上面盖一个钵,里面保存着粒粒清晰的粟壳,有半罐之多。另外在墓葬的钵、罐中,每有发现用粟为死者随葬的事。这些事例说明,半坡时人们以粟为主要食物,并为死者随葬,可见其为不可分离的生活必需品。粟这种作物是耐旱的谷类,适于干旱的黄土地带,且生产技术简单,成熟期短,并能获得较高的产量,适合较低生产水平的耕作。

除了粮食作物外,还栽培蔬菜。在半坡遗址中发现了一个拳头大的陶制储藏罐,里面装一罐白菜或芥菜的种子,发现时已炭化成黑色。这些蔬菜的培植,说明当时已有了原始的园艺,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也是我们祖先对人类食库的一个贡献。

家畜饲养业由于有了农业这一食物的生产供应园地,使人们过着较稳定的定居生活。由狩猎而发展起来的家畜饲养业,也成为人们谋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且越来越显得重要。我们确知当时的家畜只有猪和狗两种。家禽方面已成功地驯化了鸡。猪的遗骨特别多,在各个聚落中都大量存在,半坡聚落发现的多为幼小的猪骨,这种情况也可推测是人们缺乏食物,迫不及待地将它杀死来充饥。饲养狗也可能是为了食用,当然狗和猪还不同,它还可帮助人们狩猎及护卫。

渔猎经济活动渔猎生产活动是人们生活资料来源的补助手段。狩猎活动在经济生产中占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不仅给人们提供美味的肉食,还可提供毛皮、骨、角和脂肪等其他需要的生活用品。聚落附近有丛林、草地和水泽,其中繁生着许多游食动物,有斑鹿、小鹿、竹鼠、貉、獾、狐狸、兔和各种鸟类,是一个天然的狩猎场所,其中以鹿和竹鼠猎获的最多。

从当时使用的工具推测,当时人们狩猎的方式主要是射击、投掷和追赶围捕。弓箭是主要猎具,那时已有相当精致和发达的弓箭制件和技术,箭头用石、骨等制造,有圆柱、尖头形、扁体柳叶形、圆铤三棱形、扁平带铤式,还有三角形带翼等十几种形式。骨制的都较细长,有长达12厘米的。弓箭的使用,由于速度快,射程远,威力大,在生产上起很大作用。半坡人还使用一种投掷器,用圆球远距离掷打鸟类等小动物。

捕鱼业在半坡人的生活中也占一定地位。聚落附近有丰盛的水草和泽地,河流的水量比现在大,生长着各种鱼类和淡水蚌、螺蛳等水生动物,这些就成为人们捕捞的对象。从发现的捕鱼工具鱼钩、鱼叉和网坠等观察,捕鱼的方法和我们今日大体相同,即网捕法,在彩陶纹饰中绘有鱼网的图形作为装饰,石制的网坠在各遗址中都有大量发现,多是用圆形或椭圆形扁平的河卵石块,两腰侧打个缺口以便系网。此外就是钓鱼和叉鱼,这种鱼具做得很精致,有的鱼钩制作得细小精巧,并有倒钩,虽然是骨制,但几乎可同今日的钢制鱼钩媲美。鱼叉也发现不少,比箭头大,托叉的柄部较长,有长15厘米的。多作扁平状,周边和尖端均锋利,全有倒钩,有单钩和双钩两种,有些两钩两侧并列,有的两侧上下交错。

发达的制陶业半坡人已有发达的制陶业,在遗址发现的大规模的制陶窑场就是明证。陶器的种类很多,其中绝大多数为生活用具。饮食器有碗、钵、盆等;水器有小口直腹尖底瓶等;炊煮器有罐等;储藏器有瓮、缸等。以精美的彩陶为主要特征,采用手制法制陶,小件为捏塑法,大件为泥条盘筑法。陶窑较小,一般烧陶坯仅四、五件,温度不到1000°C。

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器十分精美,如汲水器——小口尖底瓶,造型设计完全符合重心下垂原理。陶器上大都有多种多样的纹饰,如鸟、鱼、鹿、蛙等动物花纹,特别是人面鱼纹极具代表性。有的器物上还有刻画符号,如彩陶钵口沿刻有几何形符号二、三十种,常见的是一竖划“∣”,其次是“Z”形。这些符号究竟包涵哪些含义,今天我们已无法揣测,也许是我国文字的前身。

服饰衣服主要是用兽皮和植物纤维织成的布做的,从陶器上粘留的布纹观察,粗纹像现在的麻袋,细的和帆布差不多。缝衣服的骨针,纤细精巧,数量也很多。这些质料和用具说明人们以布缝制衣服是普遍的。与衣服相关的装饰品相当多,质料和品类较为优良和精致,可见当时人们已注意到美化自己。这些装饰品有环饰、珠饰、坠饰和片状饰。就装饰的部位讲有颈饰、手饰、胸饰、足饰,还有贴在衣物上的镶嵌饰,从头到足,几乎全身各部都有装饰品。制作材料有玉、石、陶、骨、角、牙和贝壳等类,其中以珠饰和环饰为主,制工一般都较精致。

环饰以陶制的最多,有两类,一类是平光的,一类是外缘加花边的。平光面的环体断面作圆形的多,方形、三角形、菱形和椭圆形次之,此外还有多角形、半圆形、长条形、五角形等不同的形状。外缘加花边的为数较少,其花纹多作锯齿状和纽沿状,还有刻成阴阳线纹饰的,环饰作佩饰和手镯用。

珠饰以骨制的为多,有的规则,有的大小参差不齐,有数十、数百,甚至数千颗串贯在一起,挂在颈上作项链,或环绕腰间。在半坡发现一个小女孩的腰间和手腕上戴了60多颗串珠。

坠饰大多是用石做的坠子,有些是作耳坠,有的作串饰中的下坠。有圆形、长条形、棒铲形、磬形等数种,多数穿孔,亦有刻成凹槽系绳穿挂的。其质料多用精美的玉石和蛇纹岩等贵重的石料,少数是用骨刻的。

发笄是束发用的,当时人们除披头散发外,多数将发盘结在头上,用石、骨制的发笄束住。彩陶纹饰上就有这样一个用发笄束发的图形。发笄既是实用物,也是装饰品,有三种样式,一种是两头尖形的,纤细而尖滑;另一种是棒式的,一端平齐,一端尖圆,多用蛇纹岩所制,光润美丽;第三种是丁字形的,在平齐的一端作成平齐的盖帽。石和陶制的均有。

装饰品多是妇女佩带的,如果把这些装饰品都在一个妇女身上佩带起来,那么在我们面前就会出现一个健美而朴素的原始妇女的盛装形象:她头上插着藏绿色发笄,耳上戴着玉石耳坠,颈上挂满了骨制或蚌壳制成的串珠,胸前腰间佩带着用兽牙、蚌片和坠子串联起来的五颜六色的串饰,手腕和臂上戴些陶环或用骨珠串连起来的镯子,手指上是蚌片做成的戒指,腰间围几串用珠子做成的串饰。在她们穿的麻布衣服上,也可能嵌贴些蚌片或蚌壳类装饰。这种形象,使我们联想起今日一些部落成员在节日或假日那种盛装欢愉的情景。

葬制反映的习俗和信念关于半坡时期人们的埋葬材料十分丰富,从这些材料的分析研究中,我们了解到那时的葬俗及其所反映的宗教信念和意识形态。半坡人埋葬成人和小孩,基于不同的信念而采用不同的办法。每个氏族成员死后都葬到氏族公共墓地;在那里,每个家族和一人都有他应占的一份归宿之地。早期盛行一次葬,一次葬以单人葬最普遍,有少数是2人以上的同性合葬。半坡氏族墓地发现的174座成人墓,绝大多数是一人一次葬,墓坑排列得很整齐,头一致向西,多作仰身直肢葬式,一部分有随葬品。

在葬地中还发现5例非正常死亡的埋葬方法,都分散在居室周围或窖穴中。其中一个女性,身首分开,身躯埋在一个窖穴里,而头与另外2个尸体埋在另一窖穴里;还有一个小孩,在其腹内发现一个箭头,大概是中矢而亡,这些死者可能是在氏族中受到惩罚或意外死亡的,故不在公共墓地埋葬。

死者随葬物品主要是生活用品,多少不一,也不是每个墓都有的。在单人葬中约有1/3有随葬品,随葬物的品类以日用陶器、装饰品为多,工具较少,这是对死者在另一世界生活的关怀情愫的朴素反映。这些器物最常见的是汲水的瓶和壶,炊煮的罐,盛物的罐,饮食用的碗、钵和盘,一如生前所用,少的1件,多的十数件。合葬墓中较多,每人各得其应有的一份。装饰品属个人,所有死者都带去,有各种珠、环、坠等都在原佩带的部位。工具很少,习见的有斧、陶锉、箭头和蚌刀之类,而有特殊工艺技术的人则有其常用的用品,如绘画的研磨盘和锉等,少数还为死者奉送粮食。

埋葬小孩是在另一意识形态支配下进行的,所以采取的方法和信念都与成人不同,小孩死后,多用陶罐盛装尸体,并埋在居室旁边,大多一群群地集中在一定地区。在半坡聚落中有两个集群,一个在聚落西部,有十四五座在一起,另一群在北部大围沟边上,有20余座,其余都是零星散布在聚落各处。

小孩葬具都是陶制器皿,使用的种类较多,棺以瓮、罐、尖底瓶为主,所有用作小孩葬具的钵、盆,多为绘有鱼、蛙、人面纹图像的精美的彩陶,在钵的口沿上常有刻划符号。小孩有的也有随葬品,种类有碗、盆、钵、尖底瓶等生活用具,还有发笄、石球、石珠。较大的孩子,有用两个大瓮对合起来埋葬的。在瓮棺作盖的钵或盆的底部往往凿一个小洞,有的在洞上还盖一个小圆陶片,以防杂土进去。

小孩死后埋于房屋旁边,可能是基于下面这些信念:(1)认为小孩未成年,不会生活,放在房子旁边,期望灵魂和家人常在一起;(2)由于人类的自然感情,小孩死后,母亲不忍舍弃而葬在身旁,体现了母爱;(3)较多的信念是小孩年龄小,没有成人,不算氏族成员,所以死后不能葬在公共墓地里。用陶棺装敛,是为了更好的保存孩子的尸骨。

灵魂观念,在小孩瓮棺有所体现。瓮棺盖子上那个小圆洞,就是为了孩子的灵魂出入,可与家人团聚。这种信念在欧洲和西亚一些巨石墓葬中也有遗留,常常发现在墓门的石板上凿一个圆洞,一般研究者认为是让灵魂出入用的。

半坡时代人们不仅对小孩很爱护,对老人也很尊敬,这种纯朴自然的习尚,在埋葬制度和习俗中表现得很充分。这种对老人的厚遇和尊重,可能是老年人经验丰富,生产技术多,为社会精神财富的传授者和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对氏族集体做了有益的贡献。

氏族的社会生活根据半坡时代诸聚落文化的分析研究,半坡氏族部落时代处于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阶段,人们在以血缘纽带联结起来的氏族公社中,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半坡人生活资料的来源,主要依靠由妇女承担的原始农业生产活动。当时生产水平还较低下,男子必须外出从事游动不定的狩猎活动。妇女除季节性的农事劳动外,还要承担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料理家务、照管儿童、制作陶器和编织布料以缝制衣物等工作。此外,她们还从事季节性的采集活动,以取得各种需要的生活资料。所以全氏族成员的生活资料大多是依靠妇女们的劳动来供给的。她们在经济生活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受到成员的尊敬,这是当时母系氏族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

由于妇女在氏族经济中的这种特殊地位,使她们成为组成氏族生活的中心,从而维护着氏族血缘组织和各种传统习俗,这就是形成以妇女为主体的对偶婚的内在原因。在这种制度下,男女分属不同的氏族,世系是以女系计算的,男子要到女性氏族里去过家庭生活。丈夫不经常在妻子氏族内生活,他们总是被妻族当作客体对待的,孩子是在母亲氏族长大并成为氏族的一员,所以半坡氏族母子合葬一事,就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明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孩子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道理,也是妇女处于优越地位的原因之一。为了维持氏族本身的集体存在,便以女性为中心,紧密地与她们的子女结成牢固的血缘团体——母系家庭,维系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与这种情况相适应,半坡人的居室,一般10余平方米到20平方米,除日常用物外,也只能容纳三五人,就是以一个对偶家庭为单位而建起来的。一般母系氏族社会,对偶家庭住的是小房子。氏族成员中,女子成年后举行成年礼,然后就建新居,成立新的对偶家庭。未成年的男子住在专为他们准备的公共会所里。每个氏族聚落中都建有一座大的房子,它是氏族成员聚会的场所,也是男子活动的会所,也可作为节庆时的活动地方。

这种母系大家庭的结合,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基于生产活动的需要。因为当时生产水平低,每个对偶家庭不能成为单独的生产单位,只有联合血缘较近的若干个对偶家庭,组成经济共同体,在氏族总的原则下,共同进行生产活动。

从上所述可以推知,半坡时代人们的氏族组织中包括若干个母系大家庭,在氏族首领的率领下,共同劳动,共享劳动产品。半坡时期的对偶婚制下,每个已婚的妇女虽然都有自己单独的房间,以接待来自外氏族的配偶,但这时还没有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在氏族制下,家庭不是一个社会组织单位,因为夫妻分属两个氏族。氏族包括在胞族内,胞族又包括在部落内。而家庭则是一半包括在丈夫氏族内,一半包括在妻子氏族内。不过这种家庭形态的出现,说明母系家庭的个人化,是以母系形式从氏族内产生出来的。

半坡氏族公社时期的图腾崇拜半坡时期是氏族制度的发达时期,与其相应的图腾崇拜也很发达。每个氏族有自己的图腾,每个图腾集团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图腾也是原始信仰寄托的象征,全体氏族成员把图腾奉为自己的血亲祖先奉祀着、崇拜着。这些图腾图形往往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及艺术活动的各个方面。这种原始意识形态相当广泛地流行于氏族部落阶段的各个部落中。半坡陶器上所绘的鱼纹、鹿纹和鸟类等图像,特别是突出的鱼类图像,可能就是半坡人图腾崇拜的徽号。

图腾制度是由氏族制而产生的,它又反作用于氏族组织,它在人们的生活中有广泛的作用和深刻的影响。人们的交往、婚姻关系、宗教信仰等种种行为模式,都离不开图腾及其制度的制约,对氏族血缘团体的巩固和氏族成员的团结,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半坡氏族部落的相互关系半坡聚落居住区约占面积三四万平方米,已发掘的5000平方米内,有20多座房子,将破损的和未发掘的计算在内,约有100多座房子。每个房子按3人计算,约有300多人。如分成两个集团或氏族,每个氏族约有100多人至200人左右,这在原始社会已算一个不小的集体了。

按当时生产水平和物质生活状况,各氏族部落之间的交往也相当频繁了,有些稀有的东西,如装饰品的玉料和海贝之类,就是由交换而获得的,因之各部落之间直接或间接都有较密切的联系。在互相接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共同文化属性的共同体,两个氏族或部落,相距数百里,甚至上千里,也有许多共同拥有的东西,这就是今天我们发现这一文化系统诸遗存有共同特征并还存在一些差异的原因。

由于氏族部落之间交往的日益频繁,便形成地域性的集团,便有了“我族”、“他族”之分,部落之间有了地界观念。彼此之间因某种原因引起冲突甚至酿成战争的事,都是会有的。例如,偶然冒犯了某一氏族图腾的禁忌,或对某些神祉的冲撞,因侵犯了某一部落的山林土地而妨害了他们的利益,等等,都会引起争端和冲突。这种冲突或战争有时是很激烈的,有时是残酷的,半坡人的防卫沟设施,可能与此有关。一般而言,彼此的冲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氏族部落之间的调解协商,也可以和平地解决。

四、客省庄二期文化

1951年苏秉琦先生在沣河流域进行考古调查时,在长安客省庄、阿底村发现了有别于已知仰韶文化的一种新的文化遗存,经过发掘研究,定名为客省庄文化(二期)。安志敏先生称它为陕西的龙山文化。

从目前积累的考古资料看,陕西境内晚期龙山文化遗存的面貌是比较复杂的。它们虽有许多共同点,但地域性差异也很明显。关中、陕北、陕南的这类文化遗存除有自身的地域特点外,还有与甘、宁、豫、鄂的交界地区古文化的交错现象。这些不同的地域差别可划分为东部、西部和陕北三个类型。经专家广泛调查和发掘,又将客省庄二期文化分为康家(临潼)、双庵(岐山)、石峁(神木)三个类型,现将这些类型各自的文化特征分别叙述如下:

康家类型康家类型以临潼渭河北岸康家遗址为代表,主要分布在关中东部和商洛地区,试掘和发掘的有长安客省庄二期,西安米家崖,临潼姜寨五期,康家,商县紫荆四期等。其范围至洛川以南,兴平以东。

双庵类型双庵类型以位于岐山北部的双庵遗址为代表。该遗址在周原遗址范围内,面积达一百万平方米,出土遗物很丰富。双庵类型主要分布于关中西部的武功以西乃至陕、甘交界地区,与齐家文化有交错分布现象。经过试掘与发掘的有岐山的双庵、武功赵家来、凤翔大辛村及甘肃灵台桥村等,发现了一大批遗迹和遗物。

石峁类型石峁遗址位于陕西北部神木县秃尾河、涧川河两岸的山梁上。石峁类型遗址主要分布在黄河南岸及其诸支流的山梁上。已知的遗址约有数十处,但经过试掘的仅有石峁一处。石峁类型的文化面貌与康家类型及山西黄河沿岸、豫西的晚期龙山文化某些特征比较接近,与关中西部双庵类型的文化关系比较疏远。

此外,在汉水上游的西乡红岩坝遗址,其下层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上层相当于客省庄二期。上层陶器的陶质有泥和加沙两种,陶色以黑皮红胎为主,红陶次之,灰陶较少。陶器纹多为素面,绳纹、锥刺纹及附加堆纹较少。红岩坝的折肩罐、折腹盆均与客省庄的同类器相似,表明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是很明显的,关中地区常见的鬲等典型器物,以及蓝纹、方格纹等重要纹饰在红岩坝不曾出现。

关于客省庄文化的绝对年代,经碳14测过的12个年代数据,绝大多数都在距今4005——3760年之间,加上树轮校正,都在4410——4105年之间。

五、李家村文化

李家村文化是陕南地区目前发现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氏族聚落文化,距今约7800―7000年,因1959年最早发现于西乡县李家村,所以就以它命名。现已发现这一文化系统的聚落遗址有10余处,有西乡何家湾、南郑龙岗寺、洋县土地庙、汉阴阮家坝等处。当时居民们过着以农耕为主的定居生活,聚落多建在河旁两岸的阶地之上。从物质文化遗存分析,李家村文化可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时期。

早期的文化面貌从考古发现的窖穴、墓葬以及出土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可概知当时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状况。

生产工具主要有石制、骨制的砍砸器、刮削器、斧、铲、网坠,以及针、锥等缝纫和渔猎工具。石器用打制和磨制的方法制成,技术较简单。骨制工具大多是利用兽骨管状肢骨裂片磨制而成。

日用陶器别具特征,与老官台文化大类相同具体特点各有差异。最常见的器物是炊煮用的三足陶罐和饮食用的圜底钵和圈足碗。器物的胎壁较薄,器表面往往呈现灰褐色斑块。大多数外表饰细绳纹,有些碗、钵口沿饰黑彩宽带纹,这是陕南地区制作陶器之始。

居民贮藏东西用的地窖,平面以圆形和椭圆形为多。窖穴的面积都小,口径、边长和深度一般都在1米左右。在这些窖穴里发现了不少工具和用具。

晚期阶段的文化遗存晚期阶段的文化遗迹、遗物较丰富,有居室建筑遗存、烧陶的窑址、窖穴、墓葬以及大量的工具和用具。

居住的房子,在李家村聚落只发现一座残迹,为一方形地面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居住面为土做的踩踏面,没有进行特别加工。

窖穴共发现20多个,平面形状以椭圆形为多,还有长形和不规则坑形。

生产工具以磨制的石器为多,有斧、铲、锛、凿、刀、矛等。此外还有磨谷盘和磨棒,是用自然卵石稍作加工即行应用。骨制工具以针、锥和镞为多。

日用陶器,除前期使用的几种外,这时多了平底碗、细颈深腹壶、细颈双耳圆腹壶、鼓腹小平底罐及折腹小平底罐等多种,比前期丰富多了。器形多样化,反映了人们的饮食生活较以前丰裕。

墓葬发现了15座,其中成人墓8座,小孩瓮棺葬5座。成人墓多为单人二次葬,随葬的东西有石铲、骨锥等生产工具和碗、钵、壶、罐等日用陶器。

李家村文化看来是承袭了老官台文化传统而在陕南地区发展起来的。在烧陶技术和房屋建筑方面,都较老官台人有所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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