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狄梁公传》的撰者与史料价值
《狄梁公传》是唐人所撰的一部有关狄仁杰事迹的传记,全书共3卷,《新唐书·艺文志》二有著录。该书在唐宋时期流传颇为广泛,书名也颇为杂乱,或称《狄仁杰传》、《狄梁公别传》、《梁公别传》、《狄梁公立庐陵王传》等,撰者李邕。该书今已亡佚,只有司马光所撰的《通鉴考异》中有大段地摘录,使我们今日得以窥其一斑。
从《狄梁公立庐陵王传》的书名看,该书的主要内容似乎是关于狄仁杰力主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之事,《通鉴考异》摘录的该书段落,全都是这方面的内容,从而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同一书出现不同的书名,在古代是比较常见的事,因为古人记录书名时,有时用省称,有时用全称,甚至有根据书中内容而随意改换书名的事发生,并不像现今这样规范。
宋人吴曾的《能改斋漫录》一书中曾提及有一本名为狄仁杰《家传》的书,并以此书补充了《新唐书》有关狄仁杰记事的两条疏漏。这里所说的《家传》与《狄梁公传》是同书异名还是两本不同的书?把《能改斋漫录》抄录的《家传》文字与《通鉴考异》所摘录的《狄梁公传》文字进行比较,就可发现两书文字基本相同,从而可以断定两书很可能是同书异名。唐人有编撰《家传》的风气,或由子孙撰写,或请人代为编撰,狄仁杰《家传》就是属于后一种情况。
《狄梁公传》的书名越是繁杂,说明该书流传越广,影响越大。《通鉴考异》保留下来的该书部分内容,为研究狄仁杰这个人物及武则天晚年政局的变化提供了史料。然而关于该书的史料价值及撰者尚存在争议,不搞清这些问题就无法使用这部分史料,将影响对狄仁杰及恢复李显太子地位问题的研究,因此有必要做一番考辨工作。
对该书撰者及价值提出质疑的是宋代史学家司马光,他在《通鉴考异》中说:“世有《狄梁公传》,云李邕撰,其辞鄙诞,殆非邕所为。”《资治通鉴》卷206圣历二年二月条引《考异》。由于司马光认为该书非李邕所撰,所以虽然他在《考异》中多次大段地摘录该书文字,却并不相信其记载的真实性,只是作为驳斥的对象而予以保留,实际上他是全盘地否定了该书的史料价值。对此笔者颇有不同的看法,现陈述如下:
司马光断定该书非李邕所撰的主要依据是“其辞鄙诞”。“鄙诞”二字为什么能够成为他判断该书是否为李邕所撰的依据呢?这就需要对李邕其人作一简单介绍。李邕,字泰和,扬州江都(江苏扬州)人。其父李善,通古博今,撰有《文选注》一书,曾充任过崇贤馆直学士兼沛王侍读等官职。致仕后开馆讲学,诸生从业者甚多,号“文选学”。李邕生长于这样的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青年时就以文辞知名于世。长安初(701),经内史李峤荐引,入京任右拾遗。此后,李邕在仕途上虽然坎坷艰难,但其文名却更加隆盛,史载:“邕早擅才名,尤长碑颂。虽贬职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钜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李邕有文集70卷行于世,甚为文士推重,由于他曾任过北海太守,人称李北海。由于李邕是知名的文学之士,司马光认为《狄梁公传》文辞“鄙诞”,从而判断其非李邕所撰。
司马光用“鄙诞”二字评论该书,意即其文辞质朴粗俗,内容荒诞不经。仔细反复地阅读该书佚文,觉得其文辞质朴而不俗,行文自然而流畅,措辞典丽而不晦涩。读过该书的人很多,其中也不乏文学名家,如宋人范仲淹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未对李邕为该书撰者提出过怀疑。司马光对李邕为该书撰者的怀疑,主要在书的内容方面,他在《通鉴考异》中曾数次对该书的记载提出质疑,认为其记载失实。李邕入朝为官在长安初年,此时狄仁杰已经亡故,他和狄仁杰并未同朝共事,《狄梁公传》撰于唐玄宗开元中(713—941),距离狄仁杰晚年活动已有一段时间,且该书为私家撰述,书中出现一些疏误也是难免的。其实一部书中存在某些缺点和不足是十分常见的事,世间哪有十全十美的著作。就拿司马光主持编撰的《资治通鉴》一书来说,号称史学名著,何尝不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或谬误。何况司马光对此书提出的质疑,有的还有必要进一步商榷,并不一定全合情理。另外,该书既称《家传》,撰者对传主多说好话,对其作用和功绩往往强调得多一些,有时甚至有点过头,这些都是此类书的通病,我们并不能因为该书存在某些缺点或内容上有疏误之处,就彻底否定其史料价值。司马光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仅凭以上理由就断然否认该书为李邕所撰,显然有些武断。
关于《狄梁公传》的撰者为李邕的证据颇多,现分别罗列如下:
吕温《狄梁公立庐陵王传赞并序》云:“客有李北海所传示予者,述庐陵王废立之际,见公如生,贻诸将来……”吕温为贞元末年的进士,先后充任过左拾遗、侍御史、户部员外郎等官职,为唐德宗、唐宪宗时期人。李北海即李邕。从上文所述看,吕温曾读该书并为之作赞。
《旧唐书》狄仁杰本传云:“仁杰前后匡复奏对,凡数万言,开元中,北海太守李邕撰为《梁公别传》,备载其情。”众所周知,《旧唐书》多采录实录、国史旧本,尤其是前半部分的纪传多直接抄录实录、国史原文。《狄仁杰传》亦是如此。试举一例,即可见其一斑。“初,则天尝问仁杰曰:‘朕要一好汉任使,有乎?’”狄仁杰遂推荐了张柬之。《资治通鉴》记此事时,改“好汉”二字为“佳士”。《新唐书·张柬之传》改为“奇士”。苏东坡《饯顾子敦诗》:“人间一好汉,谁似张长史。”张长史即张柬之,他曾任荆州(治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长史,故谓。汉,乃是唐人对男子的称呼,好汉意为奇男子。宋人吴曾与清人王鸣盛对此也有所辩证。从诸书关于此事的记载看,《旧唐书》的记载最为原始,当是来之于唐实录或国史旧文。这就说明唐代的官方史书也记载《狄梁公传》为李邕所撰。
范仲淹《唐狄梁公碑文》云:“(梁公)有议论数十万言,李邕载之《别传》。”“数十万言”的“十”字当为衍文,《旧唐书·狄仁杰传》说“凡数万言”。按《狄梁公传》仅3卷,不可能有数十万字。此外,《新唐书·艺文志》三著录此书时,也记为李邕撰。
《狄梁公传》是否是后人所撰的伪书,托名李邕所撰呢?从上面罗列的史料可以清楚地看到,这部书既有书目著录,流传过程也十分清楚,且吕温为贞元时人,他那时已见过此书,故不可能是后人所撰。是否是唐人所撰,由于李邕为文学名士,而伪称是他所撰呢?这种情况似乎也不大可能,狄仁杰在李唐皇室及士大夫中声誉极高,被视为匡复唐室的名臣,为他作传本是正大光明之事,又不是违禁之书,何必托名于他人?如作者系唐朝的士大夫,这正是扬名的好时机,必然不愿让给李邕;如果草野之人,书中又涉及到不少宫廷及中枢机密之事,证之于史籍,皆为不虚(后面还要详论),故不可能为此类人所撰。
从李邕的政治倾向看,他具有为狄仁杰作传的思想基础。李邕生性刚直,嫉恶如仇,坚决反对武则天纵容内宠,紊乱朝纲。他任左拾遗时,支持御史中丞宋将张昌宗兄弟交付法司推按,大挫了朝中贵宠权的威风。《旧唐书》本传引孔璋上书说:“往者张易之用权,人畏其口,而(李)邕折其角;韦氏恃势,言出祸应,而邕挫其锋。”中宗复位后,重用妖人郑普思为秘书监,以习长生之术。李邕上书进谏,指责郑普思“多行诡惑,妄说妖祥”;认为长生之术,“皆事涉虚妄,历代无效。”他在地方任刺史时,“拯孤恤穷,救乏赈惠,积而便散,家无私聚。”这一切都说明李邕具有和狄仁杰一样的政治抱负和思想品格。正因为如此,他才乐意为狄仁杰祠撰写了碑文,以表达对狄仁杰的敬仰和企慕之情。据赵明诚《金石录》卷5载:“《唐狄梁公生祠记》,李邕撰、张廷八分书,开元十年十一月。”这是他为魏州(治今河北大名东北)狄仁杰祠所撰的碑文(明)正德。《狄梁公传》也撰于开元中,估计与碑文的撰写时间不会相距太远。
《新唐书·李邕传》云:“五王诛,坐善张柬之,出为南和令,贬州司户参军事。”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史料,证明李邕和张柬之等五人关系密切。李邕深结于张柬之等人,主要是政治抱负相同的结果。他曾作一首《六公咏》的诗篇,赞颂狄仁杰、张柬之等五人的不朽业绩。从李邕的政治倾向和与张柬之等人的关系分析,张柬之等人发动政变,拥立中宗即位之时,李邕很可能也参与了此事,大概由于他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所以史籍中疏于记载。这个推测还需要进一步地证实。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李邕与张柬之等人的交往,对他撰写《狄梁公传》十分有利,他从他们那里一定获得了不少相关资料。吕温为该书所作的赞序说:“唐复为唐,系公是赖。后代昧者,颇归功于五臣,殊不知五臣之功,公所授也。”狄仁杰荐引张柬之等人,史有明文记载,暗示其匡复唐室则只有该书有记载,所以吕温希望这部书能够长期流传下去,可以使人不惑。李邕既与张柬之等人关系密切,一定不会隐没其功,他在这部书中记载的狄仁杰临终暗示之事,很可能就是出于张柬之等人之口,惟其如此,这一记载才显得更加真实可贵。
司马光说:“按柬之等五人偶同时在位,协力立功,仁杰岂能预知其事,举此五人,专欲使之辅之太子邪!且易之等若有可诛之便,太子有可立之势,仁杰身为宰相,岂待五年之后,须柬之等然后发邪!此盖作传者因五人建兴复之功,附会其事,云皆仁杰所举,受教于仁杰耳。”此说看似有理,实则牵强。狄仁杰虽为宰相,并不能专擅朝政,亦受制于武则天,欲要匡复唐室必待有利时机,岂可随意妄发!武则天以周代唐,恐人谋图颠覆,大权从不假手于人,又大开告密之门,罗织罪名,诛杀无虚日,在这种形势下要求狄仁杰推翻武氏统治,恢复李氏地位,岂不是强人所难!张柬之等人之所以得以成功,完全是利用武则天年老病重,卧床于深宫,不能亲理朝政,他们抓住时机才得以一举成功。假如武则天身体康泰,控制政权一如既往,张柬之等人无机可乘,也是不能成功的。狄仁杰生前极力推荐张柬之等人,并将其推上宰相高位,是因为李显这时已恢复太子之位,希望他们能辅佐太子,匡复唐室,这只是狄仁杰的一种愿望,至于将来能否成功,他当然不能预知。书中有夸大狄仁杰作用之处,也是不能否认的,但也决不可以此就完全否定该书的史料价值。清代著名学者王鸣盛在比较新旧《唐书·狄仁杰传》的优劣时说:《旧唐书》“又言仁杰前后匡复奏对凡数万言,开元中北海太守李邕撰《梁公别传》,备载其辞。见其不可胜载,当观《别传》也。以二者较之,旧书为长。”《十七史商榷》卷87《狄仁杰历官事迹二书详略位置不同》。王鸣盛的意思是说《旧唐书》之所以专门提到李邕所撰之书,是因为狄仁杰匡复奏对的言论甚多,不可胜载,提示读史者应该参阅《别传》。这就是说《旧唐书》的编撰者和王鸣盛均肯定该书的史料价值。
其实《新唐书》的撰者也非常重视该书的史料价值,其比《旧书》增加的内容,多来自该书,试举几例,就可充分说明这个问题。据《新唐书·狄仁杰传》载:“俄转幽州都督,赐紫袍、龟带,后自制金字十二于袍,以旌其忠。”由于《狄梁公传》已佚,幸赖宋人吴曾在《能改斋漫录》卷14中摘录了该书关于此事的记载,使我们得以知道《新唐书》这条记载的史料来源。吴曾在抄录了《新唐书》以上这段文字后,接着指出:“其十二字,史不著。予按《家传》云:‘以金字环绕五色双鸾。’其文曰:‘敷政术,守清勤,升显位,励相臣。’乃命录之。《新史》不惟不著十二字,虽‘五色双鸾’亦不录也。”这十二字不惟新旧《唐书》没有记载,《资治通鉴》也没有记载。司马光不予记载,完全是出于对《狄梁公传》的偏见之故。
《新唐书·狄仁杰传》:“始居母丧,有白鹊驯扰之祥。”这一条史料也是来之于《狄梁公传》,只是由于《新唐书》文字过于简略,使人难于理解其意。吴曾说:“《家传》云:‘丧亲有白鸟、连理枝绕于墓侧。’《新史》止云‘有白鹊驯扰之祥’”。也认为《新唐书》记事不明。
《新唐书·狄仁杰传》云:武后“召谓曰:‘朕数梦双陆不胜,何也?’于是,仁杰与王方庆俱在,二人同辞对曰:‘双陆不胜,无子也。天其意者以儆陛下乎!且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危矣’”。这条记载主要依据的仍然是《狄梁公传》,稍不同的是,《狄梁公传》记此事为狄仁杰与武则天之间的对话,没有提到王方庆,《新唐书》记为狄仁杰与王方庆同对。《新唐书》这样记载也是有史料依据的,《大唐说纂》记此事为武则天与王方庆的对话,却没有提到狄仁杰。《新唐书》综合两书记载,就写成了狄、王二人与武则天的共同对话。这样处理也是一种比较审慎的态度。这里要说的是《新唐书》记事时随意省略,造成了文义的不通。《狄梁公传》的原文是:“双陆不胜,盖为宫中无子。”《新唐书》省去了“宫中”二字,大概编撰者认为这两字可有可无,删去并不影响文义,实则大误矣。吴曾读书十分仔细,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专门询问了善博弈者,答曰:“博局有宫”,故此他认为“其字不可削,盖削之则无见宫中之意”。他还特意摘引了王建的《宫词》:“分明同坐赌樱桃,收却投壶玉腕劳,各把沉香双陆子,局中叠阿谁高。”来证明赌双陆确有宫、局。
《新唐书·狄仁杰传》有一段狄仁杰劝谏武则天立庐陵王的话,即:“文皇帝身蹈锋镝,勤劳而有天下,传之子孙。先帝寝疾,诏陛下监国。陛下掩神器而取之,十有余年,又欲以三思为后,且姑侄与母子孰亲?”这条史料亦来自《狄梁公传》,该书原文如下:“太宗身陷锋镝,经纶四海,所以不告劳者,盖为子孙,岂为武三思邪!陛下身是大帝皇后,大帝寝疾,权使陛下监国;大帝崩后,合归冢嫡。陛下遂奄有神器,十有余年。今议缵承,岂可更异!且姑与母孰亲?子与侄孰近?”两相对照,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新唐书》的记载完全是根据《狄梁公传》改编而来的。《旧唐书·狄仁杰传》云:“初,中宗在房陵,而吉顼、李昭德皆有匡复谠言,则天无复辟意。惟仁杰每从容奏对,无不以子母恩情为言,则天亦渐省悟,竟召还中宗,复为储贰。”其实,当时劝谏武则天接回中宗的并不仅限吉顼、李昭德、狄仁杰三人,还有数人也曾出过面,但都没有起到显著的作用。在这件事上狄仁杰之所以发挥了主要作用,关键是他十分注意方式、方法,针对武则天的心理特点进行劝谏。上引《旧唐书》的这段记载再次证实了《狄梁公传》对此事记述的真实性。司马光说:“或者仁杰以庐陵母子至亲而幽囚房陵,劝召还左右,则有之矣。”《资治通鉴》卷206圣历元年二月《考异》。就是说司马光也承认《狄梁公传》在这个问题上的记载是真实可信的。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地说李邕所撰的《狄梁公传》,由于撰者是在狄仁杰死后不久入朝任官的,当时与狄仁杰共事的许多人还都在朝中任职,狄仁杰的许多事迹人们都还记忆犹新,李邕用耳闻目睹的史料撰成的这部书,其史料价值是十分珍贵的。以书中存在某些缺失和疏误,就全盘否定其价值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当然司马光对该书一些疏误的批评意见,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某些具体意见还是中肯的。如关于狄仁杰生前就预料到张柬之等人一定会成功的意见,关于中宗为河北元帅在立为太子之后,而该书误为立太子之前的意见等。不仅对该书、对任何史料都不可盲目信从,都要进行去伪存真的鉴别工作,惟其如此,历史科学才能在坚实的基础上得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