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研究发现,让交际双方协同一致、配合默契,让交际活动顺利进行的语用基本准则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合作原则,作用在于保证信息传递能顺利进行,双方能达到最大限度的相互理解;另一类是礼貌原则,作用在于调节交际双方的人际关系,使言语行为在和谐的氛围中顺利进行,从而使发话者的语用意图更容易实现。在语用学范畴中,“合作”、“礼貌”等词汇与其日常含义有联系,更有区别,是严谨的学术概念。
合作原则-最先由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提出,并在语用学界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包括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四个子项,它保证了口语交际中信息以最高效、最合理的方式传递。
在一些特定的口语情境中,例如打电话、通知、传达、转述等对这一原则的要求就特别严格。按合作原则交际将是最有效率的交际法,但在一些情况下,该原则却显得过于直截了当,让人难以接受。事实上,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不用直接的方式遣词达意,而经常采用间接委婉的方式。为什么要让对方拐弯抹角地领会,不愿向对方坦率地言传?英国学者在研究这一现象后,提出礼貌原则的概念作为合作原则的补充。
那么,礼貌原则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大致提出了以下几种:慷慨准则、得体准则、赞誉准则、一致准则、谦虚准则、同情准则等六个子项,它弥补了遵循合作原则交际时过于直白所带来的不周,恰如其分地遵循礼貌原则能使口语交际在更融洽的氛围中进行。这条原则在许多服务行业的工作用语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口语交际中违反了语用基本准则,就会造成各种各样的交际失误,影响交际活动的正常进行。有专家曾借鉴“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对交际失误现象进行理论探索,归纳出14种口语应用中常见的语病。